校園管理
Campus Management
健全的組織是永續發展必要之條件,為推動校務發展,朝陽依據大學法、私立學校法以及其他相關法令,制定學校治理架構與執行規範,確保學校經營的健全發展並戮力於學術研究、培育人才,以促進國家社會之發展。
朝陽董事會之組成依「財團法人朝陽科技大學捐助章程」辦理,董事總額為15人,每屆任期為4年,連選得連任。第9屆董事(成員性別為男性10名,女性5名)於2020年5月30日就任,董事名冊依規定陳報教育部核備。
董事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,由董事長召集並為會議主席,2019-2021年度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,審議相關議案。董事會議召開時,由校長帶領學校主管進行校務報告,內容包含推動大學社會責任成效。
董事會依據「財團法人朝陽科技大學內部控制制度」之規定,每年進行學校法人及學校預算、決算之審議,除此之外,並依私立學校法及「財團法人朝陽科技大學捐助章程」設有監察人,負責財務之 2019-2021年度董事會議開會次數
監察、財務帳冊、文件及財產資料之監察、決算報告之監察等。